
一名66岁的德士司机,疑与同行发生公路纠纷,被指向对方喷杀虫剂的当儿,点燃打火机,烧伤同行的脸,导致部分头发和眉毛也被烧掉。
案件发生于去年5月1日晚上8时左右,地点是港湾径(harbourfront walk)和直落布兰雅路的一个交通灯交界处。
涉案的德士司机黄顺金(66岁)事后被控一项使用危险武器蓄意伤害他人的罪状。根据控状,黄顺金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向林俊财喷洒杀虫剂,还用打火机点燃喷出的气雾,导致林俊财的左耳、脸颊和颈项蒙受一级烧伤,左边部分头发和眉毛也被烧掉。
据了解,林俊财也是一名德士司机。
两人事发前相信是因为公路纠纷起争执,在车内互相叫嚣后,分别下车质问对方,一言不合吵了起来。黄顺金被指从德士车内拿出杀虫剂,朝林俊财的脸喷射,再点火烧伤对方。
黄顺金在案发半年后,于去年11月首次被控上法庭,之后进行几次审前会议,原定昨天认罪。
不过,昨天开庭后,他的代表律师陈财隆表示黄顺金的手曾动过手术,影响他的肌肉功能,目前正在等待相关医药报告。
律师说,医药报告对事发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请求将案件展期,让他有时间研究医药报告的内容,再代为辩护。
法官案展6月29日过堂,被告到时预料将认罪。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记录,黄顺金曾参与过三家电信公司的生意,但都已先后结业。
他目前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他昨天一身便服出庭,案展后迅速离开国家法院。(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