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c advisors律师事务所表示,替客户保管的约3300万元是在一段时间内“分数次发给不同人和个体”;而没有证据显示,巨款是发放到王赐安律师的个人户头,或是律师事务所所知与他有关的个体。
jlc advisors律师事务所替客户保管的约3300万元,是在一段时间内“分数次发给不同人和个体(entity)”。
jlc律师事务所发言人昨天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巨款是发放到王赐安律师的个人户头,或是律师事务所所知与他有关的个体,“本律师事务所现阶段不清楚钱发放时的情况”。
王赐安(42岁)是jlc的管理合伙人,已失联10天。
jlc律师事务所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澄清《海峡时报》前天的报道“律师被令交出保管户头的3300万元后不知所终”。
发言人说,虽然是律师事务所通知客户艾来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说它所保管的客户户头里的钱是根据王赐安的指示发放,但调查还在进行中,“以确定发放(巨款)是王赐安自己的决定或指示,还是按别人的指示或要求”。
针对艾来得科技在本月17日的信件,指代表它的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从3月23日,就不断追讨款项的事,jlc发言人澄清说,它不知有这样的事,相关信件是在本月23日才收到的。
另外,新加坡律师公会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昨晚就这起事件,首次发表联合声明。
根据声明,律师公会将针对jlc的客户户头展开调查审计(investigative audit)。“展开审计工作时,律师公会将针对jlc客户户头的运作所涉及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以及王赐安的角色查究。完成调查审计和相关的调查结果,律师公会将在恰当时候发声明给所有会员和公众。”
律师公会指出,公会因为有理由相信律师涉及不诚实的行为而介入客户户头的情况少见。不过,为保障公众的利益和法律专业的诚信,包括诚实和尽责地执行任务的广大新加坡律师,律师公会会采取相关适当的行动。
联合声明也提到整起事件的背景。本月21日,律师公会接获可靠信息,有理由怀疑jlc的合伙人王赐安有不诚实行为,事件牵涉到jlc代客户保管的款项。
律师公会迅速接管jlc的所有户头,包括代客户或第三方保管的款项。
声明说,新交所监管公司是在本月8日发出第一个遵循通知(notice of compliance),要艾来得科技向监管公司申请批准它所委任的特别审计师,以及快速要求jlc发放保管的款项,然后存放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的保管户头。
前天,艾来得科技向新交所作出披露后,监管公司指示艾来得科技扩大即将展开的特别审计(special audit)范围,把jlc保管的3300万元及艾来得科技索款的事件发展也涵盖在内。
监管公司当天也向艾来得科技发出第二个遵循通知,详列其指示,并规定艾来得科技委任的特别审计师仅须向监管公司呈报。
声明说,监管公司注意到王赐安在本月20日已辞去annica holdings的董事职务,随后失联。“随着这些事件的发展,新交所监管公司将反对王赐安在未来担任董事或执行董事的职务,直到监管公司满意上述事件获得圆满解决为止。”
声明说,特别审计结果将公开;监管公司如有进一步行动,也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