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0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就延长2000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公布谘询文件,谘询期至4月30日。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在网页公布谘询文件,建议将按服务需要,在有关时段入职的文职职系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而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延至60岁。政府预计,在这段时间入职的公务员,如全数选择延迟退休至2057年,需额外的公积金供款多58亿元,政府要承担的总额接近291亿元。
当局认为需要给予合资格公务员一年的选择期作考虑,在选择期届满仍未回覆,则当作是选择不延迟退休,又规定作出选择後不可撤回,生效日期会在选择期届满後的3至6个月内生效。对於在选择期结束不久便达到退休年龄的合资格公务员,如有需要,会获准作短时间延长服务。
至於2015年6月1日或之後入职的公务员,临近退休年龄时,届时可申请延迟退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