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国政府在处理引渡程序时,请求我国保证就算法庭裁定罗奇抢劫罪名成立,他也不会被判处鞭刑。我国政府已同意这项请求,但罗奇是否会被引渡到新加坡最终将由英国法庭决定。
针对荷兰村银行劫案嫌犯的引渡申请,我国已答应英国的要求,就算嫌犯的抢劫罪名成立,也不会被判处鞭刑。
2016年7月7日早上11时30分左右,荷兰村发生轰动一时的银行抢劫案,加拿大籍的大卫 · 罗奇(david james roach,28岁)涉嫌在渣打银行分行恐吓职员,劫走了大约3万元现金后逃之夭夭。
罗奇事后逃到泰国曼谷,但却因没有申报携带巨款入境而被捕,遭判入狱14个月。
我国警方事后曾向曼谷当局提出要求,将罗奇引渡回国面控,却由于新、泰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我国警方的引渡要求遭到拒绝。
案件过后进入胶着状态,直到罗奇 在上个月11日刑满出狱,被驱逐出境遣送回国,同日途经英国时被逮捕。
内政部昨日发表文告指出,英国政府在处理引渡程序时,请求我国保证就算法庭裁定罗奇抢劫罪名成立,他也不会被判处鞭刑。
根据英国的引渡法律,在没有获得这项保证的情况下,当局无法将罗奇引渡到新加坡。
为确保罗奇无法逃离法网,并且在不影响我国对鞭刑的基本立场下,我国政府已同意这项请求,但罗奇是否会被引渡到新加坡最终将由英国法庭决定。
文告指出,如果成功将罗奇引渡,他将面对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的抢劫罪名,以及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洗黑钱罪名,两者一旦罪成可面对高达10年监禁。
伦敦警察厅引渡单位是在新加坡当局的要求下,在伦敦希思罗机场逮捕罗奇 ,他自此一直被还押,英国当局限定新加坡在他被捕的45天以内呈交完整的引渡要求。
罗奇于本月16日(英国时间)在伦敦拘留所通过视像会议出庭面讯,法官在庭上证实英国已经接获新加坡的引渡申请,但罗奇表示反对这项申请。
法官因此决定展延至明天(22日)进行案件检讨与管理会议,届时罗奇将可针对引渡申请给予律师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