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13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已被停职的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涉使用假文件隐瞒配偶的存在及配偶所得其公司的房屋津贴,并虚报单身以骗取公务员房屋津贴及贷款。他於1997年误导政府向他批出逾190万元的房屋贷款及津贴,廉署接获库务署投诉後调查及起诉黄。黄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使用虚假文件罪,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案件押後至3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58岁被告黄振球拥有博士学位,於1981年加入警务处。案发期间任职警务处电讯工程师,他更於创新及科技局刚成立时一度被盛传会担任创科局副局长。公务员房屋福利计划条文规定不论福利是由香港特区政府或私人户主提供,公务员及其配偶不得在同一时间领取超过一项房屋福利。
隐瞒配偶房屋福利
案情指,黄於1992年参加公务员房屋福利计划并获批每月居所资助津贴,以租住铜锣湾一单位。黄於1993年申请约43万元的首期贷款,以购买位於鸭脷洲海怡半岛一单位,另申请每月13000元资助津贴作偿还海怡半岛单位的按揭。黄於1994年与太太高绮媚结婚,结婚前太太已获其户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批出的低息房屋贷款。
黄於1997年向库务署申请重批贷款以购买元朗朗晴居一单位,他於同年9月8日使用一份“有关公务员/其配偶已享用的房屋福利及与房屋有关连福利的声明书”声称单身及於配偶栏填上“不适用”,但当年他已与太太结婚3年,且故意隐瞒配偶所得的房屋福利。他亦在“公务员及其配偶的声明”虚假地声明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讹且签名作实。
但上述陈述属虚假、欠妥及错误,黄明知该文件是意图用以误导政府向他批出居所资助计划一笔首期贷款及居所资助津贴,黄因而於1997年获批31万多的第二笔首期贷款,及每月2万多元共120个月的房屋资助津贴总值160多万,两项合共获批逾190万元。黄於2016年6月被捕,在警诫下承认该声明书是由他填写及签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