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新局前高级执行员串通四名友人注册空壳公司,在一年多里伪造文件欺骗当局发放近15万5000元的创新与能力赠券,昨天被判坐牢四年。
被告梁荣丘(46岁)日前承认135项共谋欺骗和共谋伪造文件欺骗控状。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是主谋,熟悉标新局的运作,扮演重要角色,他有预谋和有计划干案,从中牟取个人利益。被告违背信任。
法官说,本案涉及政府机构,被告欺骗公共基金。法庭的刑罚须能发挥阻慑作用。
但法官说,被告没有案底,案发后全数偿还款项。被告有悔意,法庭判刑时会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案件发生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被告案发时是标新局(springsingapore)的一名高级执行员。标新局目前已和国际企业发展局(ie singapore)合并成为企发局(enterprise singapore)。
据案情,中小企业可向标新局申请创新与能力赠券(innovation and capability vouchers,简称icv),一张赠券为5000元,申请者须提交各种所需文件,被告在标新局的职责包括检查各项申请。
2015年,被告认为有些申请并不值得,觉得当局不应发放5000元,因此决定欺骗标新局,把钱拿来应付自己的开销。
被告找了四名男女朋友注册多家空壳公司,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他们。
这四名朋友分别是苏音鸾(38岁)、黄永军(35岁)、谢慧云(41岁)和黄萍玲(44岁)。他们当时缺钱用,被告答应给他们酬劳。
被告伪造投标文件、发票和收据等,利用图像编辑软件将真的文件资料,改成朋友的资料。他前后31次骗得标新局共发出近15万5000元,被告分得7万7500元,他全部用来支付个人开销。
2017年底,因标新局改善审计制度,被告担心罪行被揭发,召集四名朋友商量要把钱还给标新局。苏英鸾(38岁)在咨询律师后决定报警自首,其他人过后被捕。他们全被控上法庭。被告等人过后将款项全额偿还当局。
涉案的另外四人当中,苏英鸾料本月22日认罪,其余三人的案件目前在过堂阶段。(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