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telepod后,另一家业者因在公共场所无牌提供电动踏板车共享服务,昨天在国家法院面控。
电动踏板车业者neuron mobility昨天在停车场法令下被控。在现有条例下,电动踏板车业者在没有执照,或交通部长特许情况下,不能在公共场所提供电动踏板车共享服务。
neuron mobility虽已提呈申请,但当局目前还在评估中,公司尚未获颁执照。
截至2月25日,陆路交通管理局扣押了144部neuron mobility的电动踏板车,它们非法停放在公共场所供公众租用。
陆交局早前已多次向该名业者发出书面警告,提醒业者不能在无照或没有特许情况下,在公共场所出租个人代步工具。
另一家业者telepod也因触犯相同法令,上周被控上庭。
陆交局表示严厉看待上述事件,无牌业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若业者被定罪后继续违例行为,每天另罚款500元。
据本报之前报道,包括这两家业者在内的14家公司,已在2月11日申请期限前,向陆交局申请共享个人代步工具营业执照。
陆交局提醒所有业者,在评估执照申请时,考量因素包括业者过去是否有遵守法律和监管条例等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