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31日电 (记者 江阳)香港有团体31日上午发起游行,质疑立法会议员区诺轩的参选资格,并在特区政府律政中心和警察总部分别递交请愿信,认为区诺轩焚烧印有国徽的基本法放大影印图片,不应获参选资格,且应接受法律制裁。
高等法院日前拒绝批出有市民挑战区诺轩参选资格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31日上午,有团体数十人在中环遮打花园集结,手持写有“区诺轩焚烧基本法应被DQ”、“扞卫国家 华人尊严 扞卫国徽 国旗国歌”等的字牌,高喊“区诺轩有罪”等口号游行至律政中心门前,要求律政司处理。
游行者认为,区诺轩的行为突显其蓄意践踏国家尊严,破坏、不尊重基本法,无资格参选立法会议员,且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应接受法律制裁。
律政司代表在门外接收请愿信,团体随後游行至警察总部继续高喊口号并要求警务处执法,多名游行人士前往报案室报案。警务处亦派代表接收请愿信。
团体召集人李璧而指,区诺轩身为一个中国人却侮辱国家,令人感到气愤。他焚烧基本法影印版封面已触犯刑责,且不应有参选资格。
游行人士陈先生指,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而焚烧基本法的行为践踏国家尊严。他促请律政司和警方针对区诺轩的行为进行处理及严格执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