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认为,刑事法(临时条款)修正法案扩大内政部长的权限,使部长变成“世界警察”,而国会“无法支持如此自大的职衔”。
工人党昨晚也在面簿说,工人党议员反对法案的修正,“因为政府过度扩大法令涵盖的范围,赋予内政部长过多的权限,这已超越它维护社会安定和良好秩序的初衷。”
林瑞莲说,现有法令没列出可以被拘禁的罪行,但不代表部长可任意行使拘禁权力。
她指出,最高法院上诉庭就陈锡英案件所发判词非常重要。上诉庭当时一致认为,法令不适用于陈锡英案件,宣判拘禁他是违法的,并下令当庭释放他。
林瑞莲担心,随着修正法案增添第四附表,在探讨案件是否严重到必须拘禁当事人,或为何不可以提控当事人时,部长可能避开回答这些问题。
此外,第四附表也包括任何有组织的海外犯罪活动,即便这些罪行未必对我国的公共秩序构成威胁。她因此认为,第四附表相等于扩大部长权限。
黄国光(义顺集选区)也质疑有了这个附表,政府就不再去解释和证明决定拘禁的理由。
不过,尚穆根回应说,现有条款已注明拘禁条件,上诉庭也已指出部长的权力有限。再说,有了第四附表这个清单,部长还需要证明罪行符合个中定义。
他也说,法令用以拘禁涉及新附表所列犯罪活动,危害到我国安全与秩序的人,“这与当事人的国籍无关。所以只要符合条件,(我们)是会向外国人采取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