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3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对於欧盟发言人声称,选举主任基於政治联系禁止香港衆志周庭参加立法会补选、危害香港的国际声望,外交部昨日驳斥指,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重申坚决反对外国政府和机构干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则再度澄清说,选举主任的决定并非基於政治联系,强调鼓吹“港独”或“地方自治”不符基本法和“一国两制”。
选举主任早前以周庭及其所属的香港衆志主张“民主自决”、把“港独”和“地方自治”列为选项、违背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为由,裁定她参加立法会补选的提名无效。
不过欧盟昨日发表的声明,却称选举主任“基於政治联系禁止周庭参选”,又扬言此举危害香港作为自由和开放社会的国际声望。声明称,保障公民及政治权利是香港落实“一国两制”的必要部分,因政治理念而禁止参选,违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林郑:违基本法无参选资格
然而翻查公约可发现,其中第十九条订明,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须受某些限制,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对於欧盟的声明,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外国政府、机构和个人干涉香港事务。
林郑月娥昨早出席行政会议前强调,政府非常重视市民按基本法享有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但这些权利须依法享有。她指出,立法会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年就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都规定立法会议员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若有意参选者无法做到,便无参选资格,“这是依法办事,不是一些海外机构所指、因为政治联系而剥夺市民的参选权”。
林郑月娥又表示,政府一直与不同政治联系的立法会议员打交道,但鼓吹“港独”或“地方自治”,或将这些主张当作可选择的方案,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她特别提到,外国机构和政客往往未完全掌握香港的宪制地位,希望他们通过不同方法,多些了解香港的宪制状况和法律制度。
政界斥欧盟说三道四
政府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重申,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者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议员职责。发言人又反驳“政治审查”等指控,强调选举主任基於事实根据及法律要求,决定周庭的提名无效,以使今次立法会补选能依据法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直言,“外国插手干预香港事务早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他们不想中国好,不想香港好,所以千方百计地想证明回归是不对的。”他强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欧盟如今赤裸裸地干预香港内政,若是他日别国干预其内部事务,欧盟又是否愿意?”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会长张学修认为,“一国两制”实践多年,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是次选举主任依法办事,“欧盟有何资格对别人的内部事务说三道四?”他指出,周庭被裁定提名无效,是因为她主张的“民主自决”与“港独”本质相同,都是分裂国家的主张,“连自己的家国都不承认,如何能作为民意代表参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