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堂管理员发现教堂一个房间没上锁,懊恼之际纵火,以证明教堂安全疏漏,事后拿灭火器灭火,还带警方到写上“jihad”(指圣战)字眼纸条的地方,让警方以为纵火者是马来承包商。
案件发生在今年4月16日,被告杨良财(60岁)在案发九个多小时后被捕,令教堂蒙受约3万2000余元损失。
被告日前承认一项恶作剧纵火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昨天被判坐牢18个月。
法官下判说,被告想让教堂知道安全疏漏问题,大可通过其他途径。被告纵火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烧毁教堂。
被告患持续性抑郁症,他于去年12月1日受雇于锡兰路的圣希尔达教堂(st hilda's church)。
案情显示,被告在教堂工作期间,觉得教堂在保安和安全方面出现疏漏,多次提出建议,但上司和同事认为不严重。
案发当天早上6时45分,被告到教堂上班,在四处检查时,发现二楼一个房间没上锁,觉得保安出现疏漏,懊恼之际,用煤油起火烧房间。房里有电脑、打印机及一堆书本和衣服。
后来,防火警报器响起。被告跑到停车场,故意问站在那里的教徒和职员发生什么事。
一名教徒发现屋顶烟囱冒烟,便指给被告看。被告拿了灭火器前去灭火。民防人员过后抵达现场灭火,警方也到场调查。
为了逃避罪行,被告设计误导警方的调查。他记得去年12月,教堂的一名马来承包商因偷窃被捕,因此他预先在纸条写上“jihad”的字眼,以制造承包商的朋友为报复而纵火的假象。
被告故意将纸条摆在工作桌上,同天上午11时,他带查案人员到他工作的地方,让查案人员看见纸条。
由于这个新发现,刑事侦查局特别调查组介入调查。不过,被告最终在下午4时零5分向警方承认撒谎。
主控官陈绍荣副检察司说,被告把纵火事件归于“jihad”,有可能破坏种族和宗教的关系,毫无疑问是很严重的罪行。
安南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不想伤害任何人,也无意煽动种族和宗教情绪,他只是想突出教堂的安全和保安疏漏问题。
律师说,教堂不打算对被告造成的损失索赔,而事实上,教堂希望帮助被告和他的家人重新生活。(人名译音)
主控官陈绍荣副检察司说,被告把纵火事件归于“jihad”(指圣战),有可能破坏种族和宗教的关系,毫无疑问是很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