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时评网站“网络公民”发起请愿,呼吁国人署名敦促政府直播国会会议实况,并全程录像,公开给公众调阅。
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昨天指出,近来关于这个课题的国会辩论引起网民的负面情绪,也显示“缺乏实况转播和完整存档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问题”。
围绕这个课题所引发的议论,甚至是网上请愿,都不是诉诸立法程序,网络公民因此认为这无法解决国会缺乏问责的问题。
“我们仅剩能取得成功的唯一途径,是传统的纸笔形式——公众陈情(public petition)。”
通讯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上个月在国会指出,国人收看直播节目的需求不大,就连重大演讲如常年的财政预算案,直播观众人数还不到当天收看新闻摘要的一成,上网看直播的人更只占所有观众的不到1%,因此政府认为直播国会会议的需求不大。
非选区议员贝理安当时提问,国会录像版权归谁,以及政府是否考虑豁免其版权,让人们可自由使用录像。他也补充提问,新传媒作为私人企业,是否被赋予过多权力可“剪辑会议录像”。
徐芳达当时指出,录像版权归政府拥有,新传媒只是根据提问者和答复者的顺序,剪辑会议的流程,方便公众搜寻,但不会剪辑任何议员的问答内容。
网络公民说,到目前为止,国会的公众陈情委员会没有理由拒绝该组织的倡议,探讨恢复国会会议实况转播。
“最坏的结果是,我们会收到关于我们调阅国会会议权利的更全面解释,也会有更多国民更了解他们的权利如何被管治。但我们如果什么都不做,我们的国会议员就不会感受到额外的压力去调查行政机关对选民调阅立法程序记录的权利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