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5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4名持双程证来港的内地汉,於2月涉嫌企图潜入西贡独立屋内爆窃,亦被查获电枪等爆窃工具。4名被告经审讯後被裁定串谋爆窃罪名成立,昨於区域法院被判39个月至42个月不等。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手法属业余,是“一时贪心的乌合之众”。
官指带齐工具属预谋
法官昨判刑时指,4人访港时带备多项爆窃工具,包括电枪、手套及口罩等,可见有计划及预谋,非观光期间即兴犯案,而本案不涉及财物等损失,只因被保安撞破制止,监於上述因素故须加刑。
被告为韦泰安、韦永保、黄举忠及韩翻,介乎25岁至38岁。除串谋爆窃罪外,首被告及第二被告分别因拒捕及无牌管有枪械罪成,须入狱39个月又21日,以及42个月;其余两名被告则各被判囚3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