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6日电(记者 卓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16日在香港表示,无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如何“特别”,对於国家也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保证自己长期繁荣稳定,保持社会和谐发展,决不偏离国家的大局,努力促进国家目标更好地实现。
当天上午,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讨会”,以加深及推广社会人士对《基本法》的认识和了解。李飞在会上发表题为“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及使命”的主题演讲,并谈到在宪法和基本法下香港特区的职责与使命。
“如果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承担哪些宪制责任,我认为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该为国家做什麽;另一个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该为自己和香港同胞做什麽。”李飞表示。
李飞指出,最直接、明了的答案,就是“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对这两句话最好的诠释,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提出的、中央领导人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的“三个有机结合”,也就是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不能偏废。
李飞表示,从香港特区角度来讲,如何深刻领会并且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以上宗旨和要求,必须承担四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香港特区负有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的责任。在认同国家宪制的基础上,香港特区应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地将在香港实行的特区制度与整个国家所实行的制度相对接,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法定权力,保障国家的统一和国家制度的顺畅运作。此外,香港特区也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提升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让香港市民尤其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客观认识国情,正确认识宪法,主动遵守宪制,共同维护法治。
第二,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责任。李飞强调,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宪制性条款明确地规定了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基本法已经实施二十年,迄今为止第二十三条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实,法律缺位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他表示,严格执行法律来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香港特区应全面准确落实,这是责无旁贷的。
第三,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努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责任。香港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香港的命运从来都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血脉相连、荣辱与共。香港特区应与内地其他地区一样,抓住国家发展的机遇,积极参与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主动配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与国家其他地方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共进,这才是康庄大道和光明前途。
第四,香港特区负有维护香港本地长期繁荣稳定的责任。回归後,香港在保留原有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更获得了强大祖国和内地同胞的鼎力支持,泵入了新的活力之源,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香港特区的管理者们没有理由不将香港的繁荣稳定长期保持下去,没有理由不把香港建设和发展得更好。
李飞相信,在中央和内地各方面的支持下,在全体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新一届特区政府一定能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负香港同胞和国家的重托,不断取得佳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