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租用兀兰连路厂房六年多的精密特技公司,因业主拖欠银行贷款,结果被银行通知须在一个月内清空交出厂房。租户跟受押人大华银行打官司,要求银行让它留在厂房直到租约期满为止。高庭上月裁定受押人没有同意出租事宜,所以不受限于租约,租户必须清空交屋。
房地产一旦涉及抵押,身为抵押人的业主就不能出租房地产,除非得到受押人的同意。
一家租用兀兰连路厂房六年多的精密特技公司,就因业主拖欠银行贷款,结果受殃及,被银行通知必须在一个月内清空交出厂房。租户称搬迁将影响生存,跟银行打起官司,指银行须遵守租约,让它留在厂房到明年3月31日租约期满为止。
不过,高庭助理主簿陈学洋上月驳回租户skillmax precision technologies的说法,裁定受押人——大华银行没有明文或默示同意出租事宜,所以不受限于租约,租户必须清空交屋。
本案的教育意义重大,因为这类业主欠债、租户遭殃的事件确实存在。鉴于租户多数不愿闹到法庭,只能接受受押人的清空通知,一般人未必知道相关条例。
简单来说,不论是租洋房、公寓或组屋来住,或是租厂房、商店做生意,租户签订租约或更新租约之前,必须做足功课,包括查证业主是否已将房地产抵押出去,避免利益受损。
这是因为身为抵押人(mortgagor)的业主,如果没预先得到受押人(mortgagee,比如银行或金融公司)的批准,擅自出租该房地产,业主一旦拖欠贷款,受押人可向租户发出空屋移交通知(notice to take vacant possession),限租户在一个月内清空搬离。
如遇到上述情况,在租用厂房安置了重型机器,或花钱为商店装修的商家,损失尤其惨重。另一例子是,租用洋房做托儿所的租户,不仅得在短时间搬离,还得安置学生等。
据了解,skillmax没在一个月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申请,意味着它得移交厂房。
诉辩双方本月底将到高庭,商谈未解决的事,包括skillmax购买单位的可行性。
受影响的四个单位剩约10年地契,银行正办理另三个单位的出售手续。
在本案中代表大华银行的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withers khattarwong)律师普雷玛拉特内(ushan premaratne)告诉《联合早报》:“本案是及时的提醒,让租户知道要租用被抵押的房地产时,所应当采取的步骤,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他指出,房地产一旦涉及抵押,除非得到受押人的同意,不然业主就不能出租房地产。
他说,租户可以到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网站,花21元查看房地产的地契详情。
如果明知房地产被抵押,租户还想租用,可以向业主索取由受押人签发、同意出租房地产的文件,保护自己的利益。
他提醒,业主可能口头说已取得受押人的同意,租户不要以业主的话为准,一定要取得受押人发的“白纸黑字”书面保证。
律师说,获得受押人同意出租的房地产,一旦发生抵押人(即业主)无法偿还贷款的事,受押人就必须履行租约,等到租约到期时,才能叫租户搬离。这么一来,租户的利益获得保障,也有时间另寻租用地点。
不过,博纳产业(propnex)总裁伊斯迈(ismail gafoor)说,要业主向受押人索取同意书的情况不普遍。
博纳产业每年处理超过两万个租赁交易,包括住宅、工业和商用房地产,过去五年也没发生过这类事件。
他说,受过专业培训的房地产经纪都知道租用被抵押房地产的条例,“经纪应当跟租户强调这点,说明业主一旦违反贷款协议,银行可能收回房地产。”
他指出,租户如果有顾虑,签约前可以考虑购买保险,或要求在租约附加条文,要业主征求受押人的同意,保障自身利益。“租户也可以只租没有贷款的房地产,但这也无法担保房东或业主暗地里把房地产拿去抵押。”
以本案来看,租户只能采取法律行动,就业主违约向对方追讨搬迁费和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