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求情时表示,他既不是主谋,也不是集团股东,打黑工只因缺钱用,求法官轻判。主控官却表示,被告不单纯是拿薪水的工人,他安排仓库、提供车马费还帮忙看水,分明就是犯罪团伙的一分子。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四年和罚款3400万元,他无力偿还罚款,选择另外坐牢28个月代替。
曾因参与私运漏税烟而坐牢的男子,昨天又因协助私运2710公斤漏税烟而被判监四年和罚款3400万元。
这相信也是本地截至目前为止,数量最多的漏税烟走私案。
被控男子是33岁的黄金宏,他因协助走私2710公斤漏税烟,抵触关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被控。这批漏税烟所应缴付的关税和消费税,分别是112万余元和8万3300余元。
根据案情,被告的同伙包括六个年龄介于20岁至29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被告是接头人,负责在本地找仓库储藏漏税烟,也在同伙卸货时负责看水,留意是否有执法人员来取缔。
2014年,被告的马来西亚籍同伙阿里夫(28岁)在当地认识一个叫“阿杨”的男子,后者介绍他一份到本地卸载货物的工作,接头人是被告,阿杨同时也叫阿里夫每次开工时要多找几个人帮忙。
2015年中,阿里夫一次从集装箱卸货时,发现麻袋装着漏税烟,但他当时缺钱用,因此假装什么也没看到,继续为阿杨工作。
2016年中,阿里夫在阿杨的指示下到达曼裕廊和被告见面,并按被告指示把漏税烟储存在大士南10道的一个仓库里。每次卸载漏税烟前,阿里夫会先和被告见面,被告就把电话卡、仓库钥匙、车油费和伙食费一并交给阿里夫。
每次完成任务,阿里夫就用被告提供的电话卡联络阿杨领取工钱。
2017年2月22日,阿里夫和被告见面安排卸货,被告把仓库钥匙交给阿里夫后,自己开车到仓库附近看水。
关税局人员当时早已接获情报,在仓库附近埋伏,他们等阿里夫等人搬完漏税烟后突击仓库,当场查获2710公斤的漏税烟,逮捕阿里夫等六人。被告当时坐在车子里,在仓库附近帮忙看水,结果也被关税局人员一并逮捕。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09年因私运漏税烟被判监18个月,主控官指被告是重犯,促请法官判监至少50个月和罚款不少于3373万元。
被告求情时表示,他既不是主谋,也不是集团股东,打黑工只因缺钱用,求法官轻判。主控官却表示,被告不单纯是拿薪水的工人,他安排仓库、提供车马费还帮忙把风,分明就是犯罪团伙的一分子。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四年和罚款3400万元,他无力偿还罚款,选择另外坐牢28个月代替。
本案的同谋都已被治罪,其中阿里夫被判监三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