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警嫂朱凯欣(38岁)吹嘘认识很多明星,又讹称可炒卖名牌手表、手袋及iPhone等赚钱,两年间诱骗女儿同学家长、丈夫同袍等逾十人出资逾1,500万元,之後再串同任职警员的丈夫欧阳克文(41岁),及任职“名人站”售货员的女友人李玉凤(46岁),合共洗黑钱逾4,000万元,当中包括173只名表,3人上月5日被裁决欺诈及洗黑钱等17项罪名成立。法官昨判刑指,警嫂用骗款来还债及维持奢华生活,根本不值同情,重判入狱6年3个月;丈夫因替妻洗黑钱,判囚两年;女友人则因替警嫂将表变卖从中获利,判囚3年9个月。
案发於2011年至2013年,警嫂朱凯欣被裁定9项欺诈罪、4项洗黑钱和1项串谋洗黑钱罪成。法官指朱是案中主谋,为博取受害人信任,常向人吹嘘自己认识很多明星,会代他们卖袋卖表套现,又在投资炒卖初期向部分事主提供利润,令他们放下戒心,不断注资,最後蒙受损失。其中一名深信被告的事主曹淑晶,损失更达659万元。
官批被告不值同情
法官续指,警嫂为维持奢华生活,入不敷支,夫妇各自有车、警嫂更有20个Chanel手袋及两个Herm?s手袋、2010年至2013年间一家出游日本多达14次。
控方指两人3年间曾外游33次。证据也反映夫妇至2013年11月6日止,共有187万元贷款未还,从户口记录看到受害人的投资会被用於偿还两人的私人债务及个人使费。
法官指被告不值同情,值得同情的是案中被骗的多名事主。
法官指,警嫂涉及的欺诈罪行维时长达22个月,明显不是一时贪念而是处心积虑,且警嫂是案中主谋,一手策划令多名事主受骗,又串谋第三被告李玉凤将表变卖套现,并将黑钱存入自己银行户口,情节非常严重,因而判处6年3个月监禁。
第二被告警员欧阳克文涉及洗黑钱罪,法官指被告从警22年,打击和防范罪案意识理应较一般人高,然他竟对妻子的“生意”要动用他的户口不感奇怪。其户口在两年间共存款42次达66万元,金额是其两年的薪金,他不可能对这可观金额不感奇怪。
法官指,男被告是对妻子的行为视而不见,判囚两年。
至於第三被告李玉凤,法官认为她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将173只手表变卖,涉款逾1,000万元,她从中赚取5%至6%收益,并将黑钱存入银行方便警嫂抽走,因而判囚3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