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7月2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以公私营合作方式释放新界农地储备,一直被视为较可行的中短期供应选项。消息指,港府内部对新机制的实施方式已有初步构想,倾向以获得通过城规会审批的私人农地发展项目作为对象,由拥有该项目的发展商制订公私营合作计画,向政府设立的独立机制申请;获得批准的项目,其额外地积比要与政府摊分,用作兴建公营房屋,分配比例未有定论,但初步认为公营房屋最少要达到五成,亦有意见认为要达六成或七成。发展商需要就余下用作私人房屋的土地补地价,料地积比率目前低於一倍的土地最具“增值”潜力。当局认为在公营房屋土地紧绌下,此举虽可能惹“官商勾结”批评,但却是有效增加公营房屋的方法。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目前正在进行的公众谘询,以公私营合作方式释放新界农地储备,属中短期供应选项之一。根据小组的谘询文件,建议当局日後透过提供基建设施,使私人土地及周边地区提升地积比率,令新建房屋以更高密度发展,从而释放现有新界农地的潜力,但需要替政府兴建一定比例的可负担房屋。小组预计最快九月才提交报告,供特首林郑月娥撰写《施政报告》时作考虑。
虽然小组未就公私合营作定论,但据了解,政府内部已有初步构想。消息指,当局初步倾向以获通过城规会审批的发展项目作为对象,由拥有项目的发展商,制订公私营合作计划,向政府设立的独立机构申请。获得批准的项目,因为有新增交通配套支持,可增加地积比,新增地积比须要与政府摊分,而发展商需要就余下用作私人房屋的土地补地价。以一幅原本可建二百万尺楼面的土地为例,若透过规划手段增加一百万尺的楼面,这新增的一百万尺楼面便须要与政府摊分,用作兴建公屋、居屋等公营房屋,但摊分的比例未有定论。
消息人士表示,留意到在“土地大辩论”过程中,提出“五五”、“六四”和“七三”分账的意见皆有,没有人提到政府所占比例应该少於一半。但消息亦指,倘若政府开出的条件太“辣”,所要求的“分帐”比例太高,或令发展商不愿参与,导致制度变得形同虚切,强调既要做到公平,又要令公众利益得到彰显。
消息人士表示,这个做法,是最快释放到发展商手上的私人农地,将部份兴建公营房屋。对於有意见认为政府应该运用土地收回条例向发展商收地,消息人士指,政府目前已不断收地,无论新界东北或洪水桥,当中不少收回的土地都属於发展商,但政府的规划不可能触及所有边陲地带,若有发展商提出发展计画,若政府将他们的计画收归公有,亦不是妥当做法,并会面对司法覆核。而且香港亦须有私人楼宇,政府不可能收回发展商土地後,又再将土地招标出售。
至於基建方面,政府考虑中的其中一个做法,是由发展商先行承担,再於计算地价时扣除;但若涉及公权力的工作,例如须收地起路,则会由政府负责,发展商只负责建筑部份,认为此举可较为快速。
他亦强调政府未来只是提出一项计画,整个过程需要“你情我愿”,不会强逼发展商参与,亦估计发展商各有盘算,包括要要考虑资金在过程中能否很快回笼;也可能会有部分发展商忧虑,当土地混入了一些公营房屋会“拖低”项目内的私楼的吸引力,影响日後出售单位的价钱。
但认为任何一幅土地,若现时的地积比率是很低,例如只有零点几,都可以考虑用作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