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11月1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批评食物及环境衞生署对进口蔬果监管不足,陆路进口蔬果在文锦渡办事处检查时过於松懈,外判工人只抽查近柜门的数箱蔬菜,海路亦无恒常的抽检程序。食物法定安全标准宽松过时,而蔬果送运政府化验所至完成化验,需时十九个工作天欠理想,市民可能已进食含大量除害剂及重金属的蔬果。
申诉专员公署报告指出,现时从内地运载蔬果到港分海、陆、空三路,其中内地的蔬果货车会经文锦渡入关,但只有少数会主动驶入办事处供抽检。食环署的外判工人每天应付大量运货车,避免关口挤塞及为求省时,只从近柜门的地方提取数箱蔬菜作检测,放置在较深处的蔬果则可轻易避过检测。
同时,食环署对海路进口的蔬果监察不足,并以蔬果非高危食物为由,从不在葵涌检查站或进口商的货仓或冷库抽检进口蔬果,除非情报显示有特别需要,否则食物去到批发及零售阶段才作抽检。公署调查展开後,食环署近日以试验性质增设在进口商中的抽检。
申诉专员刘燕卿表示,食环署作为上游把关者,应做好食物到港时的检查工作,批评其抽检过於松懈,建议应同时加强货车柜内抽检,海路抽检的试验计画亦应可变为恒常机制。她促请食环署要透过增加人手,及向外判商制定相关指引,改善抽检不善的问题。
刘燕卿称,送往政府化验所的蔬果样本,只有遇上食物事故或紧急情况下,才会於两天内完成化验,否则一般需时十九个工作天才完成化验,期间同批次的蔬果可能已在市面上卖完“被市民食落肚”,危害市民健康,期望署方可缩短化验所需的运输时间。
刘燕卿又批评,本港现行的食物法定安全标准宽松兼严重过时,其中本港《金属杂质规例》二十年来从未更新,参照国际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叶菜类蔬菜含铅量建议的最高上限,设於每公斤零点三毫克,但香港则是每公斤六毫克,标准宽松二十倍,而食安中心对莲藕和荳芽亦无明确限制除害剂最高残余量及例入法例规管。政府回应指近月将会按法典会的标准提出修例建议,未来叶菜类蔬菜含铅量可望得到更严格规管。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欢迎申诉专员有关入口蔬果安全的监控制度的调查报告,署方整体上同意申诉专员的意见及建议,并已落实部分建议,同时会积极研究报告中的其他建议。食环署人员会按随机抽样的原则,利用升降台,按需要抽取放置於货车较高及较後的蔬菜;并会指示职员如何能更有效抽检货车贮物柜内蔬果,并会安排增加抽取水果样本的数目。食安中心并会与政府化验所作弹性处理,尽可能缩短运送蔬果样本至化验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