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2日电 梁天琦暴动罪成重囚六年,官斥咎由自取,成为各大港报今天的头条新闻。
《明报》报道,2016年农历新年旺角大冲突,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他另承认一项袭警罪,高等法院法官昨日判刑时,拒绝接纳政治背景为求情理由,认为这会让社会错误以为对政府或现状不满便可诉诸暴力,又引述案例形容选择参与暴动的人属咎由自取,判处梁天琦(现年27岁)监禁6年。同案被告卢建民(31岁)判囚7年,认罪的黄家驹(27岁)则判囚3年半,卢建民的刑期为香港开埠以来最重的暴动罪判刑。
《星岛日报》报道,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连同开审前承认的袭警罪,他昨在高院被判入狱六年,认罪的黄家驹判囚三年半,至於涉及砵兰街暴动罪的被告卢建民则入狱七年。主审法官彭宝琴判刑时表示,法庭须考虑暴动的整体性质,案例显示任何选择参与暴动的人士均是咎由自取,法庭不能以事件发生的背景作求情因素,否则会向社会发出错误讯息,对政府或社会现况不满时便诉诸暴力行为。
《文汇报》报道,高等法院陪审团上月中裁定“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独琦)及卢建民各一项暴动罪成,两人连同承认一项暴动罪的黄家驹,3人昨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指暴动大规模、极严重,对香港市民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危险,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亦不接受以政治诉求作为求情理由。最终判处梁天琦入狱6年,袭警罪判囚1年,两罪同期执行。卢建民被判囚7年,黄家驹则被判囚3年半。这是旺角暴乱事件中,首次在高等法院审讯及定罪的案件,而卢建民的刑期更是至今同类案中最重。
《大公报》报道,旺角暴动案主犯之一梁天琦,昨被判即时入狱六年,同案被告卢建民更被判囚七年,是“旺暴”案审理以来最重判刑。法官彭宝琴表明,不接纳以“政治诉求”或“学生身份”作求情理由,被告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的梁天琦被判监後,其脸书刊出贴文大谈“理想”,试图制造悲情粉饰暴行,而曾谴责“旺暴”的“乱港派”则大肆美化暴徒,改口为梁天琦抱不平,为其加添光环,消费其剩余价值(详见另稿)。有政界人士慨叹“精人出口,笨人出手”,梁天琦等激进“独青”是“乱港派”多年来鼓吹违法抗争、违法达义的“政治牺牲品”,希望警方早日将逃犯和幕後黑手缉拿归案。
《香港商报》报道,2016年大年初二淩晨在旺角发生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於开审前承认一项袭警罪,并於昨日在高院被判囚6年。另两被告卢建民与黄家驹亦分别因暴动罪被判囚7年及3年半,其中卢是近年由示威及社运引起的检控之中判得最重的。法官判刑时明示,法庭须考虑暴动的整体性质,案例显示任何选择参与暴动的人士均是咎由自取,而且法庭不能以事件发生的背景作求情因素,否则会向社会带来错误信息,对政府或社会现况不满时便诉诸暴力行为。
《头条日报》报道, 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裁定暴动罪成,昨天在高院法官彭宝琴判他入狱六年;另外两名被告卢建民与黄家驹分别就暴动罪被判囚七年及三年半。法官判刑时直言,任何参与暴动的人均是“咎由自取”,强调事件的政治背景不能当作求情因素,否则会传达错误讯息,令人以为对政府或社会不满便能诉诸暴力。
《AM730》报道,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裁定暴动罪成,昨天在高院法官彭宝琴判他入狱六年;另外两名被告卢建民与黄家驹分别就暴动罪被判囚七年及三年半。法官判刑时直言,任何参与暴动的人均是“咎由自取”,强调事件的政治背景不能当作求情因素,否则会传达错误讯息,令人以为对政府或社会不满便能诉诸暴力。
《信报》报道,滙丰控股(00005)集团行政总裁范宁公布其上任後首份业务策略,焦点是令集团重回增长模式,包括进一步投资150亿至170亿(美元。下同)(折合1170亿至1326亿港元)以推动业务增长和科技发展,并透过8项优先策略务求达成多项财务目标。当中,滙控特别提到加快包括中港的亚洲业务增长,以及加强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冀令有形股本回报(RoTE)於2020年前达到11%以上,该比率今年第一季是8.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