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案件中,有约35%在仲裁庭指示下接受调解,当中的70%在调解下化解纠纷。
邻里纠纷仲裁庭过去三年共接获181起申请,其中的50起邻里纠纷在仲裁庭的介入下获得解决。另外,有85起申请则因其他原因而撤回,包括仲裁庭法官下令涉及纠纷的各方接受调解或辅导。其余的46起案件则在处理中,或是被法官撤销。
据国家法院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底,邻里纠纷仲裁庭(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共接获2058次的询问,并进行了622次的事先鉴定(pre-filing assessment),让申请者了解索偿是否在社区司法仲裁系统的管辖之下。
国会是在2015年3月通过邻里纠纷解决法令,以加强社区纠纷解决框架,并在新法令下,于同年10月1日成立邻里纠纷仲裁庭,旨在处理悬而未决的邻里纠纷。
国家法院社区司法与仲裁处处长夏永胜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仲裁庭应是解决邻里纠纷的最后手段,我们会协助双方探讨如何以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包括进行辅导和调解。所有案件中,有约35%在仲裁庭指示下接受调解,当中的70%在调解下化解纠纷。”
过去,居民若无法自行解决邻里纠纷,可向中立的第三方,如基层领袖或社区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公共机构每年平均收到7万多起邻里纠纷的投诉,社区调解中心则每年受理上千起邻里纠纷。但由于调解程序非强制性,多数纠纷会因其中一方不配合而无法解决。遇到这种情况,邻里纠纷仲裁庭可强制双方出席,否则将被视为藐视法庭。
夏永胜说:“在仲裁庭所受理的邻里纠纷中,每五起案件中就有三起涉及噪音问题。其他常见的邻里纠纷包括乱丢垃圾、阻碍共同通道,和移动家中物品。不过,多数邻里纠纷其实涉及超过一种控诉。”
邻里纠纷解决法令的申请程序比一般民事诉讼简单。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时,需提交滋事邻居的姓名和住址,并附上滋扰行为的证据,如照片和报案记录等。
提交资料后,申请人须在14天内将有关申请和证据副本送交滋事邻居。对方收到有关文件后,有14天的时间提出反驳。申请之后会进入审前会议,法官会视情况同意进行聆讯,或下令接受调解或辅导。
倘若双方能够就解决纠纷达成共识,仲裁庭可发出双方同意的庭令来化解纠纷。若两方无法调解成功,在聆讯过程中,法官则可根据情况判处最高两万元的赔偿、发出强制令、规定必须履行的行为、指示一方道歉,或下达其他附加庭令。
在其中一起案例中,申请者不满邻居在单位外摆放杂物,双方沟通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入禀邻里纠纷仲裁庭。法官最终发出强制令,规定邻居必须清除摆放在公共走廊的杂物。
夏永胜强调:“如果仲裁庭在过程中发现任何一方需要心理、情绪,或社工的协助,我们将启动法院辅导员进行协助,或是社区辅导机构或家庭服务中心进行跟进。”
不必亲自到法院 邻里纠纷可通过网上平台解决
邻里纠纷仲裁庭与时并进,推出电子调解和电子协商平台,让涉及纠纷的双方能在网上进行由仲裁庭所主导的调解和协商,和平解决纠纷,不必亲自前来法院,提升便利程度。
在这之前,网上服务仅限于小额索偿法庭,国家法院是在今年2月正式将平台升级,使邻里纠纷仲裁庭的案件也能使用电子服务。
在新的平台下,公众能在网上提交邻里纠纷案件,也可在网上通过事先鉴定系统(pre-filing system),了解自己的索偿是否在社区司法仲裁系统的管辖之下,以及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系统也将为申请人提供解决纠纷其他途径的相关资料。
针对电子调解和电子协商平台,国家法院社区司法与仲裁处处长夏永胜指出,由于系统推出不久,目前并没有使用率的相关数据。“不过,仲裁庭会积极鼓励申请者使用这个平台,希望他们可以在安全隐秘的平台解决争端。”
电子协商则让双方进行三轮的协商寻求和解。系统会列出申请人的诉求,而答辩人则能提出反诉。若在三轮的协商内能够取得共识,双方能通过系统取得庭令,无须亲自到国家法院。
电子调解则让双方能够选择在特定时间,在自己方便的地点上网,并在法庭调解员的协助下,在网上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协助双方了解调解的程序和规则,在过程中引导他们说出观点,并协助找寻双方都能认同的解决方案。一旦调解成功,也能通过系统取得庭令。
另外,网站也设有案件搜索功能,让公众能够查询是否有任何与自己相关的案件,并查询任何商家或住户之前是否有在社区司法仲裁系统留下案例。
公众无须注册便可使用事先鉴定系统,电子调解和电子协商则须使用电子政府密码(singpass)登录。公众可到国家法院网站找到这些系统的相关链接。
夏永胜强调:“电子调解提供额外的渠道让邻居解决争端,一些人或许会认为通过网上进行调解比起亲自下去调解中心或法院来得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