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5月2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占旺”藐视法庭案件昨早於高院开审,一名持香港身份证、操普通话的女子被指於审讯期间在庭内拍摄,法官陈庆伟要求她就事件解释时被拒绝,又形容这是一件小事。又称乐意与法官拍照,并重申“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今天是公开聆讯日)”。惟陈官指,在他的法庭内这是一件大事,强调近日已多次有人在庭内拍照。案件将押後至本周五再讯,以待律政司谘询法律意见及考虑进一步行动,期间该女子的手机被充公以及不准离开香港。
拒向法官解释声称一件小事
该名唐姓女子在庭上,坚持用有口音的英语与法官陈庆伟对话,不时惹庭内人士窃笑。自称为法律人员的唐於庭上指,自己会行使缄默权,期间法庭翻译员欲要唐澄清她是否说普通话时,陈官要求翻译员“speak up(大声说话)”,惟翻译未及回应,唐却指着翻译员称,法官“ask you to stand up(叫你站起来)”,引起庭内众人窃笑。陈官多番问唐有否拍照,唐只说:“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
陈官一度打算将唐还柙,并要求她交出手机,她反要求陈官叫书记自行检取手机。唐又拒绝检查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庭书记取得相关文件後,陈官发现唐持有香港身份证,她表示她并非永久居民,又强调:“I am Chinese”(我是中国人)。唐又称,法庭充公了她手机,令她无法找律师,并即埸要求庭内律师可否协助,资深大律师潘熙随即回应:“我们是证人,故不能为你辩护。”
指有人违规在先遭法官斥责
陈官於下午就事件再开庭,查问唐有否任何回应,没有律师代表的她称,自己今日一早便到庭取一号筹,但最後才进入庭内。她又提出,根据中国法律,一名律师只有一名助手,不明白这里为何有这麽多法律代表,并谓有人在法庭外“又吃又喝”以及用Wifi上网,这些行为都是有标示列明禁止的。陈官即质疑对方,别人做错是否代表她亦有权做错,直言“I'm not interested in them. I'm interested in you(我对他们不感兴趣,我对你感兴趣)”。
唐又重申自己以公众人士身份前来,法庭应是具透明度。陈官认为她并不会就指控再作回应,故决定交由律政司考虑进一步行动,其手机现被充公,事件已交由警方处理。
陈官又提醒她於周五必须到庭,否则法庭将会发出拘捕令。
司法机构昨日回覆传媒指出,不评论个别案件。
旺暴案审3月4宗疑庭内拍摄
与旺角骚乱案相关的审讯在短短3个月内,共发生4宗怀疑有人於庭内拍摄的事件。早前两名分别自称“游客”的内地汉及操普通话的男子涉在庭内拍摄,前者被执达主任“放行”,後者则被禁止进入庭内听审。於上周五案件颁下裁决当日,司法机构的投诉办事处则收到附上有4名陪审团容貌照片的电邮,显示有人从公众席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