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11日电(卓隆 张瑞丝)已丧失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颂恒和游蕙祯,2016年11月连同3名前助理杨礼康、锺雪莹及张子龙冲击立法会会议室,导致数名保安人员受伤。九龙城裁判法院11日裁定,5人参与非法集结罪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
当天早上,梁颂恒、游蕙祯、杨礼康、锺雪莹、张子龙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听取裁决。5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
案情指,梁颂恒与游蕙祯当时仍未正式完成宣誓,故并非合法议员,他们获知不得参与2016年11月2日的会议。会议当日,5名被告和其他助理共10多人在立法会会议室外冲击守卫的保安人员,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会议室。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诗丽表示,梁颂恒、游蕙祯一直为宣誓事件一起行事。故此,梁颂恒称没有与游蕙祯商讨到会议室的决定,又称不关心游蕙祯是否和他一起到会议室,是匪夷所思的说法。
对於梁颂恒、游蕙祯均称在事件中感到不适,王诗丽认为,这又是另一例子证明梁游二人的证言夸张失实。从录像片段可见,梁颂恒离开时步履从容,也让议员助理先行离开,没半点迹象显示不适;至於游蕙祯,她不但以正常步速离开侧门,还同时专注地整理她的长发。
王诗丽指出,梁游二人的证言是他们并无冲击保安人员,但是,各自的证言多番出现矛盾和不合理的情节,所以拒绝接纳他们的证言。
她还说,肯定5名被告当时一起集结有共同目的,就是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试图越过保安人员的防线进入会议室。5名被告当时作出的共同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即使梁颂恒、游蕙祯当天仍是立法会议员,5名被告亦不能以此作为护身符,作出违法行为。
由於5名被告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罪名成立,故法院无需考虑交替控罪的企图强行进入罪。
王诗丽将案件押後至6月4日判刑,以索取杨礼康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5名被告获准保释候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