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开市场租用组屋的租户不受种族融合政策限制。
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昨天在国会上回答拉哈尤(裕廊集选区)提问时,做此表示。他解释,这是因为这些租户都是暂时租用组屋,并不影响组屋区长期的种族比例。
不过,买卖组屋和租用租赁组屋都必须根据种族融合政策(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简称eip),以确保组屋区内的各种族达到一定比例。
黄循财说:“组屋屋主如果出租单位给一名或多名非公民,则必须符合非公民配额的规定。这个制度有助维持组屋区的新加坡特色。所有组屋屋主在出租组屋之前,都必须得到建屋发展局的同意,确保他们符合非公民配额的规定。”
他说,建屋局会不时检查组屋,确保所有屋主遵守规定。未经批准就出租组屋属严重违例,建屋局会严惩违例屋主。
黄循财在答复再纳(白沙—榜鹅集选区)询问时说,多数组屋卖主都能在种族融合政策下,找到合适的买家,那些找不到合适买家的屋主,建屋局会给他们更多时间,并建议屋主在售价方面更讲求实际。对于特殊情况,建屋局也会以灵活的方法处理。
再纳之所以提问是因为有些组屋屋主受限于种族融合政策,无法出售他们的组屋。
根据建屋局条例,转换组屋的人,在拿到新组屋的钥匙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卖掉现有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