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1月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2018年法律年度开啓典礼昨日在中环大会堂举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认为,社会大衆关心香港的法制运作是良好现象,批评亦可带来正面效果,令司法机构作出改善,但社会对司法机构的批评和赞赏都应有理可据。
法律内容起点是基本法
典礼开始前,马道立先到大会堂外的爱丁堡广场,在阴雨中检阅警察仪仗队。他在致辞中连续第二年谈及社会对司法机构的评价,指近年人们在法庭处理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时,会把个人对法律程序结果的期望,与司法体系是否公正或法官是否正直联系起来。
他强调,对司法机构工作的批评和赞赏,都应有理可据,任何对法治的无理批评都绝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他在典礼结束後会见传媒时更直言,难以接受有人对法官作出人身攻击。
马道立指出,法官只会有原则地根据法律进行独立审判,而非随意而为,法律内容的起点是基本法,处理任何案件都一样,在裁决法律纠纷时,法庭只会考虑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及法律争议点,裁决无关法律的政治、经济或社会议题并非法庭的宪制责任。
他又指,香港法制的透明度令市民有权利查阅判案书,了解法庭为何及如何作出裁决,若要对司法机构作出有理可据的评论,却又不曾阅读这些资料,难免会令人感到诧异。
不过马道立亦重申,社会大衆关心香港的法制运作是良好现象,批评亦可带来正面效果,令司法机构作出改善,司法机构乐意听取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求进步。
对於法官团队的可持续性,马道立指现行的法官退休年龄施行多年、已经过时,对招聘和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难,除了任职司法机构的收入大幅少於其他法律执业者,偏低的法官退休年龄会进一步减低本已为数不多的合资格执业者加入司法机构的意欲。
马道立向政府建议将裁判官的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准许区域法院法官的任期延长至65岁以上,区域法官级别以上法官的退休年龄则由65岁提高至70岁。
他希望相关立法工作在两年内完成,但被问到将於2021年达到65岁的他,是否有意续任首席法官一职至70岁,他笑言暂无具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