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涉及巴西贿赂案,贪污调查局和总检察署就涉案者的调查正在进行中,但因证据散布在数个司法管辖区,向外国有关当局申请合作和援助需要一些时日,案件还不知何时能尘埃落定。
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昨天在国会上回应有关调查时间表的提问时说,这是一起国际案件,涉及许多不同调查机构,贪污调查局和总检察署不能像处理国内案件一样能径自行动。
她强调,待调查完成后,总检察署才能对案件进行评估,然后作出适当的回应。
由于在其他国家的司法程序已开始,总检察署需要这些司法管辖区的证据,就得向有关当局寻求援助,并继续与它们合作。
英兰妮指出,这起案件牵涉巴西当地许多项目,而且得追溯到2001年,多数证据如文件和证人都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包括巴西和美国。
总检察署已要求对方提供某些信息,仍在等待部分回应。随着调查的发展,总检察署预料还将提出进一步的请求。
总检察署也提出司法互助的请求,正式向另一国家寻求援助,以取得证据用于我国的调查和司法程序。这项请求将由该国法院审查和处理。
英兰妮说,这些请求和申请能多快通过,都由有关司法管辖区决定;同样的,外国司法管辖区向我国提出的任何请求也必须经过一番考虑才能采取行动。
她说:“(我们)当然想尽可能迅速地采取行动。不过,正如我所解释的,并不是所有调查环节都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另一方面,英兰妮昨天在国会里答复议员的口头询问时说,我国政府不会在案件过堂以前,透露涉嫌贿赂的吉宝岸外与海事职员身份。
工人党议员毕丹星对此提出质疑,并以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黄志明为例指出,一些人在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期间,身份就已被公开。
她说,新加坡和其他许多讲求司法的地方的标准做法是,不在刑事案调查期间公开被调查者的身份。
这是由于调查结果可能显示,起诉是毫无根据的,或不足以构成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在调查有结果前就披露被调查者的身份,会对他造成无谓的伤害。
但毕丹星(阿裕尼集选区)在补充提问时质疑这个说法。他举例,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黄志明被贪污调查局调查期间,公众就已通过媒体报道得知其身份。
对此,英兰妮回答说,政府只能为政府的行为负责。“而政府的做法是,当调查还在进行时,我们不会公开被调查者的身份。至于其他人在外面说了什么、有什么信息浮出水面、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什么留言,那是另一回事。”
她也重申,政府作为调查机构,不公开受调查者的名字,是为了避免调查受个人偏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