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针对“男同性恋医生申请领养代孕儿”作出回应,强调对于领养孩子的立场,是基于鼓励国人在婚内生育的政策。
《联合早报》昨天报道,本地一名男同性恋医生远赴美国花20万美元(约26万8000新元)找代理孕母生下一个儿子。他事后入禀法庭要求合法领养儿子,让他成为本地公民,但法官以本地法律不允许代孕,人工受孕也只限合法夫妻为由,驳回他的申请。
针对以上案件,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回应本报询问时表示,领养孩子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家事法庭,而家事法庭认为医生的领养申请是“一个单身者为了成为家长,处心积虑通过在新加坡不被接受的医疗程序孕育孩子”。
发言人强调,男童的福利不会因没被领养而受影响,男童是美国公民,依然由生父照顾。
领养程序依据个别案例处理,包括考虑领养者的育儿能力、家庭情况和支持网络是否能满足孩童的长期需求。发言人表示:“孩童本身的最大利益,是审核领养申请时的主要考量。”
这起案件中,当局是因政策考量反对医生的申请。当局对领养孩子的立场,是基于鼓励国人在婚内生育的政策。“单身者通过人工受孕或是找人代孕以进行计划性的生育,与这一立场背道而驰。”
根据领养儿童法令,任何领养者、家长或监护人,除非得到法庭批准,否则在领养任何婴孩的过程中领取收费或报酬,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