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七警於二○一四年占领行动期间,在龙汇道变电站暗角殴打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各被判囚两年,七人早前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率先处理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的定罪和刑罚上诉许可申请,并於昨日决定受理其刑罚上诉申请,又指他可就其中一项理据直接於定罪上诉中提出,故黄祖成成为案中首位被告获批出上诉许可。
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表示,就刑罚方面,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最高刑期为监禁三年,并引述早前上诉庭另一名副庭长杨振权所言,可就判监两年半为量刑起点是否明显过重作争论,故批出刑罚上诉许可。
定罪方面,上诉一方曾提出原审法官裁定从网上下载的涉案片段为表面真确时,采用错误的法律原则,然而法官认为该属法律观点,上诉人毋须获得其许可,亦可直接向三位上诉庭法官提出上诉,至於其他理据,包括原审法官未有行使权力要求无线电视交出母带等,法官则表示并无合理争辩之处。黄祖成获准继续保释,当散庭时被问到心情如何,他则微笑回应“有心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