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29日电 香港《文汇报》29日发表题为“香港应与时俱进引入网约车服务”的文章,全文如下:
消委会公布本港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市场竞争研究,建议政府以循序渐进方式开放网约车市场,并进行规管。网约车在内地和欧美迅速发展,不乏成功先例,受到市场高度肯定。本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亦应与时俱进,引入网约车,与世界潮流接轨,推动香港向共享经济、智慧城市发展。现在的士缺乏竞争,改善服务动力不足,服务质素常遭人诟病,引入竞争可令行业更好发展,满足市民对优质交通服务的需求。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政府应平衡好网约车与传统的士业界利益,减少推行网约车的阻力;同时从问题出发加强监管,订立具针对性的法规,充分保障消费者。
现时本港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发展滞後,市场缺乏竞争,影响服务质素,虽然政府提出专营的士试验计划,但区区600辆的士,相对於整体的1.8万辆的士,试验计划规模有限,消费者难以感受到效益。消委会建议,当局引入三种不同牌照,分别规管网约车平台、车辆和司机,然後引入网约车合法经营。平台方面,消委会建议政府发出3至11个网约车平台牌照,持牌公司须在乘客预约时提供预算费用、附加费及路线等资料;公司聘用网约司机前,要对司机进行背景审查,要确保司机已购买保障乘客的汽车保险;公司亦需妥善保存行程记录,以及提供渠道让乘客提供意见及为司机评分。建议得到网约车龙头企业的欢迎,但的士业界则认为损害其利益,造成不公。
共享经济是发展趋势,世界主要地区和城市都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发展。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个代表,近年发展蓬勃,在内地和不少国家、地区已合法化,并出台比较完善的监管法规。网约车受到消费者欢迎,首先在於便利和高效,乘客可以在预定时间预定地点乘车,不用在马路上四处找的士;司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乘客自行配对,减少拒载现象;网约车可以提前规划路线、预算车资,可以杜绝绕路等情况;对司机的评分系统可以优胜劣汰。网约车弥补了的士的许多不足之处,是以科技发展改善生活质素的成功模式,本港没有理由拒绝。
不可否认,网约车存在一些弊端,例如有私隐外泄的可能,司机侵犯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件亦曾发生。因此,本港引进网约车,应吸取外地的经验和教训,监管需由问题出发,提升网约车营运的安全、高效、便民。规管制度应更注重平台运作的问责和透明,保障乘客私隐,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和投诉,严格审核司机背景。
网约车难免对的士业界的利益带来冲击,但这不应成为本港拒绝网约车、拒绝进步的理由。政府可考虑降低的士牌费,或给予一定补偿,换取其对网约车的接受。引入网约车为消费者提供多一个选择,促进的士提升服务质素,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市场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