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6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警方去年8月一次行动中,在屯门稔湾截获9名南亚裔非法入境者及拘捕3名持“行街纸”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警方落案起诉3名巴籍男子“协助未获授权进境者在香港境内的旅程”罪,早前裁定3人罪成,昨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32至43个月。此案也是同类案件中,首次获法庭接纳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被告加刑,警方形容是史无前例。
首以有组织严重罪行加刑
案中的次被告Sarfraz早前承认控罪,并表示是案中主谋,收受金钱後协助非法入境者由深圳从水路进入香港。虽然他认罪扣减20%刑期,惟警方成功申请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加刑15%;加上法官认为3人,包括首被告Khalid Mansoor及第3被告Jawad Hussain,因申请庇护而获批“行街纸”,却在等候结果期间犯事,决定按案例加重各被告2个月刑期,最终次被告被判囚43个月,首被告及第3被告则被判囚32个月。
案情指,去年8月14日淩晨,水警雷达侦测到一只可疑快艇由深圳驶至屯门稔湾,快艇登陆後船上人士迅速逃离,警察凭接到一名热心市民报案,在稔湾发现4名尼泊尔籍及2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入境者,又在稔湾堆填区入口附近截停一架新界的士,车上再发现3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入境者。警方其後拘捕3名被告,当中次被告当时正安排的士接载非法入境者进入屯门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