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特区政府昨就选举安排检讨发出谘询文件,市民可在今年12月29日或以前递交意见。谘询议题包括在互联网,如社交媒体,发布选举广告的规管、选举调查的规管,以及投票时间。当局建议制订针对性的豁免,放宽市民就选举在网上发表意见的规管,令网民於发表意见时,不会误堕法网。
当局表示,过去有人担心在网上评论候选人、更换头像或建议投票给某人时,可能被视为刊登选举广告,成为选举开支,因而构成非法招致选举开支的行为而误堕法网;当局现建议加入豁免,如果市民不是候选人或代理人而只是第三者,在网上发表意见的开支只涉及电费和上网费的话,可以获得豁免,以释除疑虑。不过,如果牵涉设计和建立网上平台的费用,以及设计与付费宣传等,就不获豁免。
王国兴促修例遏策略投票
目前,区议会及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时间均长达15小时,以往曾经有立法会议员批评时间过长,当局现就缩短投票时数作公众谘询,若社会有共识会作研究,例如缩减半小时或1小时。另外,谘询文件亦提到有关选举调查方面,应否禁止在投票日或之前,公布或披露选举调查结果,或对个别候选人的表现作具体评论和预测。
前立法会议员、“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认为,是次政府的谘询文件,是针对策略性投票方案,例如“雷动计划”。他指出,这些投票方案对候选人不公平,因在选举前公布结果,或者演变成引导市民投票,会有配票作用。他认为,政府随後应作出跟进行动,如修改法例,否则谘询文件会没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