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30日电(记者 卓隆)香港特区2018年立法会补选一名参选人日前被选举主任依法裁定提名无效。3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重申,特区政府是依法办事。
当天上午,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香港市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市民须依法才能享有关权利。
林郑月娥说,《立法会条例》要求立法会议员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通过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释法亦清晰说明此要求,这不只是宣誓内容的要求,亦是参选要求。任何有意参选立法会的人士,如不能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便没有参选资格,这是依法办事。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称,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选举主任是基於事实根据及法律要求,决定该名参与立法会补选的人士提名无效。
发言人进一步解释: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立法会条例》所订明“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
发言人表示,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立法会补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发言人表示,自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特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这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