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日表示,若在《国歌法》本地立法前,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行为,立法会有权在《国歌法》订明可以追溯。她又认为,毋须就《国歌法》以白纸草案形式谘询公衆。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亦表明,《国歌法》本地立法期间会吸纳市民意见,强调非每个议案都需公衆谘询。另外亦有多名本港知名人士支持《国歌法》本地立法,相信可在尊重国家尊严与表达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毋须白纸草案谘询公衆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本港上周四再发生球迷嘘国歌事件。梁爱诗昨日出席活动後被问及有关《国歌法》本地立法是否会设追溯期的问题,她表明:“通常我们的刑法是没有追溯力,但以前亦都有这样的例子,不希望有人在草案提交至草案通过期间,做一些违法行为,当然要视乎影响有多大。行为会影响社会的话,我相信立法会有权加一句,法例可於何时前,即立法之前可以生效。”梁爱诗又认为,毋须就《国歌法》以白纸草案形式谘询公衆。
张建宗表明,现时并非每一个议案都需要公衆谘询,当局在《国歌法》本地立法过程当中,一定会吸纳市民意见,立法会亦会举办公听会,所有市民都有权去表达诉求,无必要执着於谘询的字眼。
杨鸣章:唱国歌是自然的事
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杨鸣章直言,作为国民,唱国歌是自然的事,不用将事情看得太过紧张,亦相信不会有香港人否认自己是中国人,若有人坚持不唱国歌,反而是“违反社会常态。”他说,回归後,已有不少天主教学校教唱国歌,学生在升旗礼时亦会起立。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国歌法》已经是香港法律一部分,虽然暂未有本地立法,但“不代表不应该尊重这条法例,特别是这条法例的背景精神。”他引述外界一些反对的例子,如在上洗手间、吃饭、驾车之时,听到国歌奏起就要肃立,认为并无事实根据,只是“夸张推测”,不符合《国歌法》,用这些例子反对既“不公平”也“不理性”。他强调,“尊重国家尊严与香港表达自由之间,划出适当平衡,是必要的。”他相信《国歌法》可找到平衡点。
行政会议成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愈早愈好,不希望审议时有议员进行“拉布”。对於嘘国歌事件,他认为,是由於本港国民教育做得不够好,作为中国人要发自内心尊重国歌,希望市民有更多相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