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3日电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昨日发表网志表示,香港不能好似内地般订立灭贫目标,因为香港根本无可能“彻底灭贫”,两地贫穷綫定义不同,本港是“相对贫穷”观念。至於“派”钱能否解决相对贫穷的现象,他则认为,“派钱”会形成“做又九千,唔做又九千。”只会恶性循环,解决不了贫穷问题。
香港《大公报》报道,罗致光在网志表示,内地有“在2020年前彻底灭贫”的目标,但并不适用於香港,更明言香港是根本无可能达到“彻底灭贫”,原因是两地对贫穷綫的定义不同。他称,贫穷綫的订立是基於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是“相对贫穷”和“绝对贫穷”。
文中指出,内地是采用“绝对贫穷”,即是家庭的每年人均收入少於2300元人民币,而本港则与已发展地区同样是采用“相对贫穷”,以税前和社会福利转移前,每月住户入息中位数的50%作为贫穷綫,在统计上,当收入不均系数(如坚尼系数)愈高,中位数一半以下的住户便会愈多,即税前和福利转移前的“贫穷”住户及人数便会愈多。
文中又提到,以往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只要“派钱”给贫穷綫以下的人士,便可以“灭”贫了。罗致光认为,一个纯派钱的制度,以一个二人住户收入为6000元,而二人住户“贫穷綫”是9000元,不论差距都派差距金额,部分住户便有可能“赚少些”,部分住户更会失去动机找机会“赚多些”,形容是“做又九千,唔做又九千”,目前的148亿元便不足以灭贫,不断加码,只会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