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1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持有标明是“道具”的电影道具钞票也违法?因藏有一批曾用於拍摄包括《树大招风》等电影的道具钞票,两名电影从业员被控以“保管伪钞”罪,案件昨日於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成为本港首宗案例。案情揭露,原来金融管理局对道具钞票有严格规管,但电影业界多年来对此所知不多。
本案被告分别为伟劲制作公司负责人张伟全(47岁)、微电影制作人罗润霖(34岁)。张伟全被控在2016年11月,管有约22万张伪钞,包括约1600张的千元港币、约7.1万张百元人民币、约12.6万张百元美元、约1.2万张50元英镑、约1.2万张百元欧元。罗润霖则被控在2016年11月,於私家车藏有约一万张千元港币。
称不知需向政府申请
控方证人、伟劲制作公司职员江咏瑶作供,她确定涉案伪钞均来自其公司,全部印有“道具”或“Props”字样,以明确标示为道具钞票。业界人士不时向公司借取道具钞票拍摄电影,包括《树大招风》、《迷城》等,但公司从未记录道具钞票的整体数量。2016年10月尾,被告罗润霖曾从公司借取一批港币道具钞票。
控方另传召从事电影制作的吴欣淇作供,她称曾向罗润霖介绍,如需借道具钞票,可找张伟全接洽。她从不知悉用於电影制作的道具钞票,需向政府申请,亦不知道钞票模式的具体规范。她形容,本案令香港电影业“非常震惊”。案件将於今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