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3月1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渡轮服务为不少离岛居民必不可少的对外交通,港府近日建议将渡轮服务牌照期限,由每三年需要续牌一次,改为最多每五年一次,指可便利营办商作较长远投资,从而协助改善渡轮服务的财务情况,并鼓励营办商不断提升服务质素。
除了以专营权模式运作的天星小轮以外,本港现时有十三个持渡轮服务牌照的小轮营办商,合共经营十九条定期载客渡轮航线,另外亦有六十六个街渡营运商。
去年政府於《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报告中表示,认为现时最多三年就要续领牌照的规定,不利渡轮营运商作出较长远的规划及较具规模的投资,因此在今年一月谘询业界意见後,港府应立法会提出修改规定至最多可以五年才续牌的建议。
政府在文件指出,此举可鼓励渡轮营办商作较长远的投资,例如购置新船或就船只进行大型更新改装工程,涉及的投资额颇高,而且需时数月甚至更长。当牌照期延长後,营运商可更积极考虑更新船队以优化渡轮服务,又或引入更环保的科技以提升能源效益。
另外於新措施下,部分管理渡轮码头的营办商,可因应牌照期延长;而在租出码头内部分位置时,相应延长分租合约的年期,开拓更多租户客源及引入如餐饮业等,需要较长回报期的商户,以补贴渡轮服务,减轻加价压力,从而改善营运商的财务情况,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