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制团队未经许可在小贩中心拍摄广告,开拍35分钟前才向国家环境局提出拍摄申请,导致多名摊贩不满生意受影响,环境局也已向摄制公司发出严厉提醒。
环境局发言人受询时指出,摄制公司themomentum是在上周五(10日)中午12时25分提交申请,要求当天下午1时在宏茂桥4道第628座小贩中心进行拍摄。
摄制公司在未获环境局许可,也没有联系当局查询申请结果的情况下,在午餐高峰时段以及之后的数小时进行拍摄,并未顾及小贩们和商联会的反对。
发言人说,环境局已经严厉提醒themomentum以后拍摄须先获得批准。任何公司或摄制团队若没有遵守程序,环境局有权拒绝他们的拍摄申请。
涉事的宏茂桥小贩中心日前有多名摊贩向本报申诉,有摄制团队当天到场拍摄广告长达八小时,但没事先通知他们,造成10多名摊贩生意惨淡,损失不少。
商联会主席王明恩指出,他也是当天早上才接获通知,指下午2时至5时左右会有摄制团队前来拍摄广告。当他抵达熟食中心时,发现摄制团队占用小贩中心的范围比想象中大,而且是客源最多的时段,甚至拍摄到晚上。
他理解此事造成不少摊贩的不便,也清楚有些摊贩对此感到不满,因此已尽量向受影响的摊贩作出解释和安抚。
粥品摊男助手李玉香(48岁)指出,当天摄制团队扛着摄像器材、灯光、音响等道具突然出现,开始在摊位前的座位进行拍摄,一直到晚上8时许。
“很多顾客一踏进来,看到座位都被霸占就直接离开,有些在用餐的顾客还被工作人员赶走,叫他们不要出现在镜头内。”
他说,摊位生意因此受影响,当晚他倒掉了一大锅粥,损失至少500元,如果摄制团队有提前通知,摊贩就可以减少食材的分量,不会造成浪费。
饮料摊老板梁亚合(69岁)也说,拍摄时段四处都有镁光灯照射,许多顾客都不敢走进来,摊位当天少赚了至少200元。
环境局发言人强调,任何公司或摄制团队若有意在环境局管理的小贩中心进行拍摄,必须在至少三个工作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环境局经过内部审查,一般会在一到两天内答复。
发言人也说,只要拍摄时间不在用餐高峰时段,并且不会对摊贩及顾客造成困扰或阻碍,多数拍摄申请都能获批。
昨天晚上约7时45分,themomentum的三名代表前往小贩中心向受影响的摊贩们道歉,也送上礼品表示心意。受访摊贩指出,拍摄当天的损失已经造成,他们也只好接受道歉,希望事情就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