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社工认为,个人保护令申请者有所减少,除了因为受害者选择其他方式如离开施暴者或请别人一起帮助他们跟施暴者展开调解,也可能跟申请手续繁琐多少有点关系。
关怀家暴援助中心经理蓝惠群解释:“通常申请者提出要求获得保护的申请后,要和答辩人双双去见法官,如果答辩人否认自己施暴,双方还要进行上庭见法官、呈交证据等程序。这个过程可能会拖上几个月。有的申请者了解到这可能是个冗长的程序后,决定不申请保护令。有的受害者则决定直接申请离婚。”
她也说,一些受害者还有其它顾虑,比如父母不想把孩子“告上庭”,妻子担心会影响丈夫的工作,有的也担心法庭程序会影响他们之后的关系。
她还提到,一些家暴受害者是嫁给新加坡人的外籍妻子。她们明明是受害者,但却因为对法律缺乏了解而二度受害。
“我遇过一个案例,妻子说她因丈夫施暴,所以去申请ppo。丈夫收到传票后,也去为孩子申请保护令,说妻子虐待孩子。丈夫私下跟妻子说,如果她不取消她的申请,他就会取消她的长期探访准证。结果,妻子取消了她的ppo申请,也为了减少在家里因ppo所造成的紧张气氛,在法庭‘承认’自己虐待孩子,让丈夫为孩子获得了ppo。”
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木英律师也说,申请ppo的繁琐和未知都有可能是申请者减少的因素。
“但如果真的遭遇暴力,我们认为受害者应该还是会申请ppo寻求保护。”
叶忠良律师馆律师陈慧清说,国人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对法律的认知也跟着提高,或许有助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女性也可能更懂得保护自己。
不过,她也认为,应继续观察有关数据未来几年的趋势才能下定论。“申请数量这几年才减少,而且跌幅不大,未必能很好地反映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