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让人感到非常难过的案件,一名女儿被自己最信任的人侵犯。尽管被告没有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但他背叛女儿信任的行径一样恶劣。——高庭法官李兆坚
身为人父不但没有保护女儿,35岁技工还两次在住家强奸14岁亲生骨肉,事后反责怪女儿叛逆诬告他,连妻子也力挺丈夫。高庭法官判狼父坐牢26年和鞭打24下,并斥责他毫无悔意,恶行导致女儿与家人关系破裂,精神受创。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一名已婚华族技工被控在2014年11月19日及隔年1月9日,两次在榜鹅一带的组屋住家强奸当时仅14岁的亲生女。
根据控状,被告一次是在女儿上厕所时破门而入,在马桶上强奸她,另一次则是把她拉进卧房强奸。女儿称,被告两个月内强奸她多达八次,地点都在他们的榜鹅住家。
受害少女是被告的大女儿。为了保护受害人,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都不得报道。
被告不认罪,在答辩时把女儿形容为“问题少女”,指她经常“闹失踪”,因受不了家里的严厉管教,才会赌气报假案,诬陷父亲以换取自由。
辩方也传召被告的妻子出庭供证,这名母亲也在证人栏上数落女儿的不是,指责女儿顽固、叛逆。
经审讯后,被告上个月在高庭被判罪成。高庭法官李兆坚认为,受害人裤子内侧有被告的精液,是使被告入罪的确凿证据。此外,受害人的供词可信且内容具体,若非真正发生在她身上,她是无法编造出来的。
审讯揭露,受害人两次被强奸后,她的男友发觉她闷闷不乐,手臂上也有划痕,追问之下赫然发现受害人遭父亲强暴。在男友和学校辅导员劝导下,受害人终于和盘托出父亲强奸她八次。
2015年1月13日,学校辅导员报警并通知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在当局安排下,受害人已离开家里,目前住在收容所。据辩方律师在庭上透露,被告妻子至今仍相信和支持被告。
高庭法官李兆坚昨午下判时说:“这是一起让人感到非常难过的案件,一名女儿被自己最信任的人侵犯。尽管被告没有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但他背叛女儿信任的行径一样恶劣。”
李兆坚法官也指被告毫无悔意,其恶行对受害人造成永久性伤害,除了精神上的创伤,受害人也别无选择搬出家里,与家人关系破裂。
被告与坐在公众席上的妻子昨午闻判时都面无表情。被告通过律师表示打算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法官批准他以6万元保释在外,等候上诉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