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马来西亚柔佛州务大臣奥斯曼沙比安指柔州政府计划自给自足,不再依赖新加坡的净化水,我国外交部指出,这不会改变我国的立场,也就是任何一方,包括柔州都得遵守1962年签署的水供协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修改协定条款。
奥斯曼沙比安前天发文告说,柔州政府已有计划要在处理生水方面“靠自己”,且很快就有定案。不过计划仍在探讨阶段,他不便透露详情。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昨晚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我国注意到柔州政府增加净化水产量的计划,但这不会改变我国的立场。
新马在1961年及1962年各签署一份水供协定,首份协定已于2011年期满。1962年协定将在2061年到期。根据协定,双方签署25年后可重新检讨协定条款,但马国在1987年选择不调整水价,因此失去了检讨水价的权利。当时正是马来西亚现任首相马哈迪医生主政的时期。根据1962年协定,我国每天须向马来西亚提供500万加仑净化水。实际上,应柔佛要求,我国每天向当地输出的净化水达1600万加仑,遇到柔州水源受污染等紧急情况时还应要求增加供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