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行动党支部主席可否代表区内居民向警方上诉,昨天意外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内政部开支预算时引起小交锋。
工人党议员费沙(阿裕尼集选区)最近发现警方回复他所负责选区的行动党支部主席为居民写的上诉信,让他感到纳闷,因为警方早前没接受非选区议员同僚代为上诉。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回应时说,根据所有政府组织的政策,警方只考虑议员和基层组织顾问的陈情书;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的陈情书则会被视为个人上诉,而所有上诉都将根据个别情况进行评估。
费沙过后针对同个问题起身三次发问,并坦言知道涉事的党支部主席是基层组织顾问,然而对方并非以后者身份写上诉信,想确定当局没有给予这组人特别待遇。
阿裕尼集选区的行动党支部主席都获委为基层组织顾问。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面对费沙的多次提问,解释说政府一直尽可能贯彻“敲对门”措施(no wrong door),减少求助者遭受的不便。他说,警方没必要在知道是基层组织顾问来信的情况下,要求对方以正确身份再代为提出上诉,这是“非常官僚的做法”,并不能帮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