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耳窿专门找客工放贷,为了防止客工逃跑,他扣留客工的银行提款卡,并要他们交出密码。警方是在地铁站附近从他身上搜出两张客工的提款卡,并在他住家搜出81张客工提款卡而揭发他非法放贷的罪行。
被告吕德福(47岁,译音)共面对122项经营非法放贷生意的控状,他在11年里放高利贷给超过83名客工,每年赚取3万元到4万元利润。他日前认罪,昨天被判坐牢42个月和罚款45万元。因没能力偿还罚款,他须多坐牢45周代替。这相信是个人经营高利贷生意涉及控状数目和欠债人数最多的案件。
马文德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针对弱势群体,即建筑客工非法放贷。这些客工不了解自己的权利,也不知去哪里借钱。他们必须受到保护,免受非法放贷者的剥削。法官指本案的判刑考量是阻慑作用,法官说,被告面对122项控状,涉及83名欠债人,那是前所未有的。警方起回不义之财达9万4000余元。
马来西亚籍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他于2003年任职建筑勘测员,月入2500元到3500元。为了赚取额外收入,他在2006年开始经营非法借贷生意,刚开始几年,赚取了几千元利润,后来生意越做越大,每年赚取3万元到4万元利润。
2015年,被告被裁退后,全职经营高利贷生意,靠它养家活口。他用赚来的钱偿还与妻子联名购买的执行共管公寓的贷款被告的放贷对象是印度籍和泰国籍建筑客工,从2006年到2017年被捕为止,被告借钱给超过83名客工,数额介于200元到3000元。被告也叫客工帮他宣传生意。
据案情,被告一脚踢,亲自交钱给借贷者,或通过银行转账。他每个月收取10%利息,借贷者须每个月付利息,直到偿还本金。客工的雇主每个月将工资存入他们的银行户头。为确保客工还债,并防止他们逃跑,被告要他们交出银行提款卡和密码。被告每个月提出他们的工资,扣除利息,剩余的钱交还给他们。
被告是在2017年8月10日被捕,当时他在后港地铁站附近,被公共交通保安指挥处的警员搜出两张客工的提款卡和身份证明文件等。由于被告无法做出合理解释,警员以非法拥有财物的罪名逮捕他。
警方隔天到被告的住家搜查,在他的房间搜出81张客工的提款卡、现金和六台笔记型电脑。这些电脑贮存欠债人名字、联络资料和欠款等资料。最终,他的罪行被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