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敏感商业资料触犯竞争法令,我国东部四家酒店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处以总额152万2354元的罚款。
这四家酒店分别是樟宜坊辉盛凯贝丽酒店(capri by fraser changi city)、远东机构旗下的悦乐樟宜酒店(village hotel changi)和悦乐加东酒店(village hotel katong),以及樟宜机场皇冠假日酒店(crowne plaza changi airport)。它们距离樟宜机场都不超过15分钟车程。
根据竞消委提供的资料,这四家酒店的销售代理在2014年至2015年6月之间,通过whatsapp互相透露竞标价格、顾客要求的折扣幅度、顾客预计的客房需求,以及顾客目前或过去曾享有的企业客户房价。
竞消委指出,这些酒店互换资料的行为可能影响彼此在市场上的行为,或让它们在和企业客户商谈合同时处于优势,触犯了竞争法令第34节的反竞争协议条款。
当局是在2015年6月30日对超过30家酒店进行的突击搜查和约谈中,发现这些违规行为。
竞消委首席执行官杜汉立昨天在记者会上指出,相互竞争的企业互换敏感的非公开商业信息,对客户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因为这降低了商家在作出定价等商业决定时的压力,客户得到的价格因此将不具备竞争力。
他说:“商家如果从竞争对手那里接到这样的消息,应该立即与对方划清界限,并马上向竞消委通报。”
被罚得最重的凯贝丽酒店业主和管理者,总共被罚款约101万元,另外三家酒店的业主和管理者则因为主动向当局求情,并提供资料协助调查,而被处以较低的罚款,罚款额均未超过30万元。
竞消委指出,当局启动调查前主动提供操纵市场行为资讯的首个企业,将有可能完全免除罚款,而随后求情和提供资料的企业,则有可能免除高达一半的罚款。竞消委去年8月2日曾向上述酒店发出违规裁定提案,要求它们在六个星期内就提案陈情。
这是竞消委第二次处理竞争对手互换敏感商业资料的案件。2012年7月,两家经营新加坡—峇淡岛渡轮服务的业者,因触犯竞争法分别被罚款约17万元和11万元。
罚款对象包括业主与管理者 刊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