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窜改警察部队电脑系统的记录,让自己永久豁免参加体能测验之余,警察部队非制服人员还进一步帮别人“豁免”个人体能测验,结果东窗事发,自毁前程。
被告拉宾(27岁)昨午承认两项抵触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控状,法官展期本月25日让控方陈词和律师求情后判刑。
被告曾经是国民服役警员,他于2013年11月完成国民服役之后签约内政部成为文职人员,并被派到金文泰警署服务。被告在案发后已离职。
被告任职期间担任人事职员,负责处理国民服役警员的事务,包括个人体能测验(ippt)、医药检讨和补训。他被派到金文泰警署后,获准登入“国民服役人员行政与管理”电脑系统,方便他执行职务。
被告不久后发现,他的“职权”原来包括修改ippt的存档资料。国民服役人员要豁免体能测验,是必须获得医生推荐,并且得接受医药检讨的,这意味着被告无权豁免国民服役警员参加体能测验,
根据案情,2015年1月9日,被告进入电脑系统擅自窜改自己的记录,在“免除个人体能测验”的选项打勾,并在备注注明“豁免个人体能测验”。窜改后的记录显示,被告永久免除体能测验。
被告在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不用参加体能测验,但最终纸包不住火,被告的不法行径于去年1月被揭发。
根据案情,2016年3月,被告进入电脑系统擅自窜改另一名男子萨菲的记录,“豁免”他参加体能测验。
案情没有透露被告和萨菲的关系,以及被告为什么这么做,但据知两人是认识的。
萨菲因为无法预定个人体能测验的日期,因此无法参加体能测验。他后来到金文泰警署解释自己没有参加补训的原因,警方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展开内部调查,结果揭发被告窜改自己和萨菲的记录。
根据法律,被告面对的控状,刑罚是罚款不超过2万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针对这起事故,新加坡警察部队发言人受询时指出,包括非制服人员在内的所有警员都应奉公守法,保有高水平的诚信和操守。警方将严惩任何违反法纪的人员,包括将他们控上法庭。
拉宾是在2013年12月16日加入警队成为非制服人员,自2018年7月1日起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