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脚踏车业者obike在清盘时,不得未经用户同意就将他们的个人资料作为资产出售。
已撤出本地市场并申请清盘的obike称在本地有超过100万名用户,它将如何处理用户的个人资料,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pdpc)发言人昨天回答媒体询问时强调,正在清盘的公司仍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包括在清盘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客户资料不被滥用。受委清盘人也须确保obike继续遵守法令。
发言人举例,如果清盘人在出售obike资产时,需要将与交易直接相关的用户资料转交给收购方,清盘人必须先通知受影响用户。如果用户不希望收购方使用他们的个人资料,可告知收购方自己要撤回使用其个人信息的同意授权。
公司在完成清盘后,只要没有合理的法律或商业理由保留的客户数据,就必须销毁。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已提醒obike有关法定责任,并正在密切留意情况,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去年1月开始在本地营业的obike,周一(25日)在宣布撤出本地市场时称,因预见无法达到陆路交通管理局有关提供无车桩共享脚踏车服务的条例要求,决定停业。
陆交局将在今年底前,根据新修订的停车处法令发出共享脚踏车业者执照,以确保只有制定负责任和可持续脚踏车管理计划的业者可在本地营业。
新条例包括业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回收乱停放的脚踏车,若没回收就须缴付罚款。陆交局已指示obike,必须在7月4日以前移走它在公共场所的所有脚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