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3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选管会昨公布就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展开为期30日的公众谘询,建议包括:加入候选人签署“确认书”安排、选民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才可获发选票等。选管会主席冯骅解释,“确认书”安排是与行政长官、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看齐,以提醒候选人有关法律条文与後果。
展开为期30日公众谘询
选管会主席冯骅表示,来届的乡郊代表一般选举会为新界共709条乡村选出1484名村代表,包括:695名居民代表及789名原居民代表;另外,亦为长洲及坪洲两个墟镇分别选出39个及17个街坊代表。选管会即日起就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展开为期30日的公众谘询,至下月11日,建议包括:选民必须在登记住址或现有乡村居住满3年,否则即属违法及丧失投票资格,如申请更改主要住址,要一并提交住址证明;选民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才可获发选票;候选人须就与选举有关的用途和其他用途分摊选举开支,并划一在同一次选举中所有候选人提交选举申报书的期限,及於乡郊选举加入候选人签署“确认书”安排等。
被问到加入签署“确认书”安排的用意,冯骅解释,选管会於行政长官、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均有相同做法,这只是看齐,每条选举法例都列明候选人须於提名表格签声明,拥护《基本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透过“确认书”提醒候选人有关法律条文和後果是合适的,不过“确认书”将供选举主任使用,以协助其行使法例赋予的权力,以履行其在提名程序下的职责,候选人怎样才会构成取消资格则是选举主任的决定与责任。
选民须示身份证明正本
对於以往选民只要以身份证明副本都可取得选票,建议则改成正本,冯骅直言,以往选民是要以投票站主任信纳的身份证明文件取得选票,故如主任认识该选民,得知其身份,亦信纳的,身份证明副本亦可,但为避免部分主任认证副本,部分必须要正本,可能令选民觉得无所适从,故希望建议划一使用正本,免生争议。
选管会将於本月21日晚上於沙田举行公众谘询大会,听取市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