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6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前年农历新年在旺角发生的暴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动及参与暴动等罪,因陪审团未能就被告梁天琦、李诺文及林傲轩涉及砵兰街的暴动罪达成裁决。消息称,早前律政司已知会辩方会就该罪申请重审,并提出希望与另一宗将於11月开审的暴动案合并审理。
根据资料,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在内的5名激进示威者,涉参与2016年农历新年旺角暴乱,分被控煽惑暴动及参与暴动等6项罪名。案件经过近两个月审讯,至上月18日,陪审团以9比0一致裁决梁天琦及卢建民分别一项暴动罪成,即时还柙候判,惟梁天琦一项煽惑暴动罪及林伦庆三项暴动罪不成立。另两名被告的暴动罪因未能达成有效裁决,法庭押後至本月11日再处理。
是次律政司提出重审的暴动罪,指控梁天琦、次被告李诺文及第四被告林傲轩在砵兰街参与暴动,陪审团早前经3天商议後仍未能达成裁决。
控方并提出与早前已分案的33岁容伟业(美国队长)一案合并处理。至於梁天琦早前被裁定罪成的另一项暴动罪及已承认的袭警罪,将於下星期一(11日)判刑。
拟合并另一暴动案处理
律政司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查询时证实,律政司已通知法庭,打算向法庭申请就控罪进行重审,并将该重审案件与另一高等法院暴动案件HCCC408A/2016合并审理。由於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律政司不适宜作进一步评论。
旺角暴乱於2016年2月8日(年初一)晚上至9日(初二)凌晨发生,一批激进分子在旺角街头四处破坏,结果演变成大规模暴乱。
其间,暴乱分子堵塞马路并与警方发生冲突,警员其後以胡椒喷雾及警棍驱散人群,暴乱分子继而用木板、砖头、玻璃瓶、垃圾桶等杂物攻击警员,更纵火焚烧杂物阻挡警察推进,其间有警员曾两度向天开枪示警。暴乱共造成90名警员及35名市民受伤。
旺角暴乱迄今,警方共拘捕91人,分别80男11女,14岁至70岁,经调查其中26人获无罪释放,59人已被起诉或正循司法程序处理,罪名包括暴动、纵火、非法集结、袭警、拒捕、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藏有攻击性武器、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等;截至今年4月至少已有18人被判暴动罪成,分别判入教导所至监禁4年9个月不等,另有3人弃保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