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17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17日三读通过涉及复职令的《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草案建议,如果雇员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雇,法庭可向雇主颁布复职令,如果雇主拒绝执行,需额外向雇员支付月薪3倍、上限为7.25万港元的款项;如果雇主无合理辩解下不支付,属於刑事罪行,可被检控。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特区政府提出的建议是经劳工顾问委员会过往多年与劳资双方经过多次讨论後的共识,成果得来不易。特区政府十分尊重立法会议员所提出的建议,但是亦有责任在修改任何劳工法例和政策时充分顾及对劳资双方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