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7日公布“上网电价”计划,即香港两家电力公司(俗称“两电”)向公众购买再生能源的详情。按发电系统规模,公众每度电可卖3至5元(港币,下同),卖价水平高於“两电”目前每度电的收费。预计参与者约10年可收回成本。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一年前,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签订新一份利润管制协议时,引入“上网电价”,鼓励私人机构及社区考虑发展再生能源,让公众将自行用太阳能或风力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以高於市价售卖予“两电”。
目前,“两电”的平均电价每度约1.1元。当天,特区政府环境局提交特区立法会的文件显示,公众“卖电价”设定为每度电3至5元,发电容量规模越小、卖价越高。
举例说,较小型、安装在村屋屋顶的太阳能板,每度电可卖5元;大型太阳能系统,每度电则只能卖3元。据介绍,价格会每年检讨,计划有效期直至2033年底,特区政府预计发电系统拥有者可以在10年内收回成本。
香港工会联合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欢迎“上网电价”计划,认为以民间产电方式售电予“两电”,鼓励再生能源发展,但计划仍有优化空间。
陆颂雄指出,小型发电系统每度电的售价为5元,中型或较大型的发电系统每度电为4元及3元,如果将中型以上的发电系统划一为4元,诱因相对较大,否则会令人质疑投资发电系统愈大,收购价越低。
绿色和平认为,特区政府以10年内回本的原则厘定“上网电价”水平,及按照项目的发电规模制定不同价格,做法合乎国际经验,相信有助增加经济诱因,吸引市民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