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9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大埔荔枝山村村长前年遭盗去28只金钱龟及8只黑颈龟,总值约340万港元。一名男子转售龟只图利,被裁定接赃罪成,在区域法院判囚18个月,另须向事主赔偿3万8千元。
法官指,57岁被告李允祥在短时间内出售失窃龟只,案情严重,但考虑到他没有同类案底,及已支付赔偿款项,因此酌情处理。法官对被告说“你个仔仲好细”,督促要好好反省。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卖出每只龟的得益仅1000元,亦愿作出赔偿,相信此案属单一事件。被告妻子与就读小六的儿子撰写求情信,希望被告作为爸爸,能继续陪伴儿子。
案情指,警方在一名买家寓所搜出25只龟,追寻来源後,在被告手机中找到31张龟只照片,被告声称是受友人所托出售龟只。法庭早前裁定其中两只龟只原属於荔枝山村村长。